问: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屋子如何处理 ?--南充涉外律师浅析
关键词: 双方都,如何处理,屋子,离婚
婚姻法专家刘伟民答: 鉴于婚姻关系属于民事关系,当事人的意愿优先于法律划定。
因此,离婚时如双方都想取得住房的所有权,法律首先要望当事人双方是否能达成协议。
能够达成协议的,按照协议执行;不能达成协议的,应合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题目的解释(2)》第210条划定:"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回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 (1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 (2)1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1方应当给予另1方相应的补偿; (3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入行分割."